2月10日,據媒體報道,近日全國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意見已經出臺。文件明確,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由市、縣級城鄉建設部門根據工程造價等核定,達到監管額度后超出的資金可由房企提取使用。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,此次政策進一步釋放了利好內容,對于緩解房企資金壓力具有積極的作用。其表示,雖然此類意見的全文并沒有發布,但一些披露信息值得總結:
第一、此次文件與此前既有的各類政策相比,最大的不同在于對預售資金監管政策進行了統一,這也使得各類分散的預售資金監管做法得到矯正,有助于從全國范圍內做好預售資金監管的工作。
第二、此次文件明確預售資金監管額度根據項目合同、工程造價等核定,以確保項目竣工所需資金,達到監管額度之后的剩余資金則可以由房企提取使用。相比過去的政策,該規定有一點明顯的變化,過去一些城市可能在預售資金監管方面過嚴,進而出現了“封鎖”預售資金賬戶的現象,導致企業此類資金到位情況非常糟糕,惡化了企業的資金狀況。而現在則明確資金的撥付情況,即除了工程所需要的資金,其他都可以讓房企使用。
此次政策的意義在于,對于預售資金監管的政策,主要要從利好的角度去理解,或者從利好房企資金狀況的角度去理解。之所以去年會提及預售資金監管政策的內容,就在于房企債務危機的時期,部分城市出現了銀行或法院隨意關閉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做法,導致房企資金壓力進一步增大,進而出現了很多爆雷的事件。而從后續央行、銀保監會以及最高法等政策表述看,其實是要求各銀行合規操作,防范各類任性“封鎖”預售資金賬戶的操作。所以此次全國統一的預售資金監管政策,具有積極意義,利好房企預售資金的循環,對于規范各地預售資金監管的操作、確保房企資金狀況更加穩健具有積極的作用。類似操作,也是此前房貸政策放松、發債政策放松后,又一個房地產金融寬松的政策例子。
(據新浪樂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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