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區電梯急墜,致業主受傷。小區管理的物業公司(以下簡稱物業)被要求墊付治療費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,業主遂投訴到市民政務服務熱線12345。
4月17日早上7點40分,荷塘區嘉天紫東苑1棟2單元1號電梯發生墜層。業主黃女士從15樓進電梯,下行到13樓時一下子墜到7樓,她因此摔倒受傷。物業公司人員送她到人民醫院就診,CT檢查出T12椎體壓縮性骨折。受傷業主在人民醫院脊椎外科11樓住院治療后,物業墊付了4000元。后來,受傷業主家屬要求轉院去瀏陽社港住院治療。4月18日上午,受傷業主家屬再度提出,要物業墊付5000元給傷者動手術,遭到拒絕,物業要求受傷業主家屬與保險公司商量。由此,雙方幾乎發生肢體沖突,受傷業主家屬遂報警。
小區管理的物業負責人何某表示,物業已與電梯維保公司湖南省雨田電梯公司簽有維保合同,且電梯在正常維保時間范圍內,現在物業已經墊付部分費用,要求繼續墊付沒有法律依據。他認為,業主有困難,應該與保險公司協商,申請提前介入理賠。
受傷業主兒子表示,母親治療費用預計需1.5萬元,現在還有一部分缺口。申請保險公司賠付需要走流程,現在傷者的治療都沒有完成,不可能提供相關票據,故而難以得到及時賠付。他認為,物業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,受益人是物業,現在傷者有困難,幫助業主渡過難關也是他們的責任。
記者隨后咨詢了湖南法健律師事務所楊剛律師。他稱類似情況下,法律并無明文規定,要求物業墊付相關費用。傷者要追索賠償,唯有等事故處理完畢,大家協商解決。協商不成,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雙方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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